在申请人正式注册商标之后,就有机会来依法保护自己的公司或产品,并对侵权行为进行索赔。下文中,我们来解析注册商标 (TM) 期间需要考虑周全的几个重要方面。
商标可以是一个单词、短语、徽标、符号,以及代表公司或其产品的任何组合。商标可以帮助用户把一家公司的商品与另一家公司的产品/服务区分开来。
商标的使用权是随着使用行为的发生(在某些情况下,从准备使用之日起)而产生的,但这并不等于就同时禁止了其他实体使用同一商标;为了能够单独使用某商标,必需要进行商标注册,这才是阻止其他实体使用该商标的合法路径。
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发展非常重要,它有助于鼓励研发和投资活动。如果投资者相信知识产权将会受到保护,并能够获得投资回报,他们就会把资金投入到项目当中,同样重要的是,保护知识产权还有助于确保竞争优势。
不对自己的品牌加以保护将给企业形象造成严重损失。品牌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之一,如果不注意保护和掌控品牌的各种使用,企业的声誉就会受到损害;不加控制地使用或滥用品牌则会导致剽窃、假冒以及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因此,必须要制定有效的品牌保护战略并认真执行,才能有效降低企业形象受损的各类风险。
商标、专利和版权保护是知识产权的不同形式,为其所有者的创意/创新和产品提供了法律保护,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和保护范围。
商标、专利和版权保护之间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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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
专利 |
版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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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合法使用商标的行为也是以为商标所有人提供所有权的保护,使其免受某些类型的侵权,但这种保护的程度是有限的。例如,未经注册但是已在使用商标的一方不会丧失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不过,考虑到各种情况,这种权利可能会受到地域或行业等方面的限制。
因此,商标注册这种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更加可靠,它给予了所有者更多的法律依据来受到保护,抑制了未经授权使用商标的行为。
与没有注册过的商标相比,商标所有权的持有人拥有着更多的权利和法律保护机制:
商标注册是确保申请人对产品的标识、形状、颜色组合等元素享有专有使用权的最快捷、最经济的一种方式,并且大大降低了欺诈和假冒的风险。
将品牌注册为知识产权的客体,通常可以在很大的范围内得到法律保护。如果在欧盟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就可在所有欧盟成员国获得同等的商标保护。此外,如果您想把业务活动扩展到其他国家,拥有一个已注册的商标可以让您在该国优先获得被保护的权利。
如果一个品牌广受欢迎并且取得了成功,商标注册可将其转化成有实际价值的金融资产,可用于推广(特许经营)、出售或吸引投资。
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可以依法起诉商标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因非法使用或侵犯商标使用权而造成的损失。
除了可以上诉索赔赔偿之外,商标所有人还可以出售自己商标的使用权,一般都是通过签订许可协议来实现的,这类许可协议规定了商标的使用条件,包括期限、地域、目的、限制条件等等;商标所有人还可以通过授予有限的使用权来保留对商标使用的控制。
商标赋予了公司使用自己名称、徽标和其他辨认标识来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这有助于在消费者中提高认识度和信任度;注册商标同样也是在保护知识产权,用法律保护来防止其他实体非法使用自己的商标。
法律保护适用于以下类型的商标:
所有上述类型的商标都受各国商标法的保护。
商标是成功推广公司商品和服务战略中不可欠缺的一部分。商标注册在不同的国家受不同法规的监管,在各个司法管辖区这些监管法案会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在美国是《兰哈姆商标法》,在欧盟是《商标指令》。
除了法案之外,各国都有详细描述商标注册程序和相关要求的监管规则,适用条例也可以是专利局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规则。此外,每个国家的专利局都有自己的商标注册申请表格和程序。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商标保护程序当中包含有各种各样的法律机制,来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商标不被非法使用。
所有这些保护机制都使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国和国际上得到广泛而有效的保护。
注册商标需要以下文件:
欧盟商标保护主要是由《欧盟商标条例》(2017/1001)和各成员国自己的国内法律来实施,由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主管负责欧盟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
如果商标所有人认为自己的商标使用权受到了侵犯,他可以向成员国的国家法院寻求司法保护;地方法院同样有权发布相关禁令、裁定赔偿金额以及下令销毁或没收侵权商品等等。
此外,欧盟知识产权局还建立了欧盟知识产权网络(EUIPN),旨在确保各国知识产权局和司法系统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该网络为在欧盟实施商标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无论如何,要启动司法程序进行法律诉讼,都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涉案商标已经注册,而商标所有人的权益已经受到了侵犯。
以下是欧盟商标侵权的几个诉讼案例:
以上只是欧盟有关商标侵权案纠纷中的代表案例,在每个案件中法院是依据当事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做出了判决。
如果您计划扩大业务的规模和销售渠道,建议您在选定的国家采取措施来保护商标。提示: “注册一次,全球放心”的商标是不存在的,但您可以在不同的国家注册商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管理商标条约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一项条约就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该条约允许申请方使用同一份申请在多个国家注册商标,并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来提交申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负责监督《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的执行。该条约允许申请方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只提交一份申请,就能在多个国家获得对自己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里斯本协定》的行政枢纽,旨在保护在某些特定地区生产货品的公司的商标权。同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还管理着《维也纳协定》、《商标法条约》、《尼斯协定》和《新加坡条约》等等。
《维也纳协定》涉及到了国际商标的分类,制定了一个共用的分类标准,该协定让各个国家可以更好地协调和简化商标注册程序。
《商标法条约》为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提供了统一的规则和程序,为该协议签署国之间商标法的执行提供了协调统一的框架。
《尼斯协定》是用于对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国际分类,它制定了通用的分类标准,有助于各国更有效地注册商标。
《新加坡条约》为在互联网上注册商标的程序提供了便利,该条约提供了通过域名来注册商标的国际体系,使企业能够更有效地在不同国家保护自己的商标。
商标是推广公司业务不可欠缺的元素,它有助于将一个品牌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区分开来,有效建立品牌的知名度和信任度,并在市场上保护自己的独特性和竞争优势。商标可以文字、徽标、座右铭的各种组合形式进行注册。
注册商标对于获得法律保护和规避其他公司非法使用自己的商标至关重要,一般来讲,商标的注册有效期最长为 10 年,但是在到期后商标的所有方可以将商标的保护期限长;商标连续使用 5 年之后,公司还可以为商标申请无争议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