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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大利亚注册公司提供了在一个独有大陆国家创业的机会。但在启动企业注册程序之前,必须透彻了解该国的企业监管机制。澳大利亚政府最近公布的一项法案中拟议的新措施,要求公众公司披露其子公司的信息。

如果该法案最后通过并赋予实施,在澳大利亚的公众公司(包括上市和未上市的公司)将被要求公布 "综合法人报告",其中包含有关子公司的额外信息,也包括纳税所在地、所有权分类和法律实体类型。如果您计划在澳大利亚成立一家公司,请注意这项新要求的施行起始是自2024年7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

披露信息被要求在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年度财务报告中体现。该措施规定公众公司有责任提高自己公司结构的透明度。具体谁将受到这些措施的影响以及怎样影响的更多细节,请参见下文。

在澳大利亚注册公司:谁必须在 "综合法人报告"中披露信息?

澳大利亚的公众公司被要求遵循新的透明度管理政策,在其财务报表中公布更多信息。该国公司法第9条对“公众公司”进行了定义,一般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集体投资形式以外的实体,其中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大型有限责任公司和不在注册形式范畴以外注册的实体。

需要披露的信息有哪些?

在澳大利亚开办公司之前,必须了解修正案中规定的新义务;特别应该了解的是,公众公司必须按照会计准则AASB 10的要求合并财务报表,在财政年度末的报表中显示集团公司内每个实体的以下信息:

  • 每个实体在财政年度末的名称;
  • 注明该实体在财政年度结束时的组织形式是公司、合伙企业或是信托;
  • 在财政年度末,注明该实体是否为:(I)一个合并实体的信托受托人;(II)一个合并实体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III)一个澳大利亚合并实体内的合资企业的合伙人;
  • 如果是法人实体,就要注明:(I)该实体何时成立;(II)该公众公司在财政年度末的持股信息;
  • 每个实体在该财政年度内的纳税所在地。

如果财会准则不要求公众公司备案并上报有关合并实体的财务报表,公众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必须包含有这方面的正式声明。

如上所述,澳大利亚公众公司的税收透明度披露规则,包括要求披露实体内部有没有《1997年所得税评估法》中定义的外国居民;然而,由于政府在2020-2021年度预算中宣布的改革建议未被采纳,澳大利亚对税务居民的定义仍存在着不确定性。

澳大利亚税务局先前认定,公司一旦在澳大利亚注册,如果对这个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是在该国,无论它在哪里开展业务,都将被认为是该国的税收居民。这样的定性反映了对法律定义的管理控制居住地标准的 "单向 "解释,与之前被撤销的TR 2004/15中规定的对该标准的“双向 解释”相互矛盾。所以,如果对通告子公司的纳税所在地不确定,需要向专业人士咨询。

结论

政府计划实施新的税收透明度规则。澳大利亚的公众公司将不得不重新审查他们的账目,以确保他们的确有需要披露的信息。澳大利亚财政部表示,将就2022年10月已公布的联邦预算中更广泛的税收透明度措施进行额外的磋商,其中包括:

  1. 扩大对全球重要实体(SGE)的监管,这可以要求SGE(即全球年收入超过10亿美元的集团公司)公布自己在每个国家的税务信息,并说明其纳税方式;
  2. 参加澳大利亚政府项目的投标单位,在标价超过20万美元的时候,被要求提供自己母公司的纳税所在国的税务信息。

相关实体可以在2024年4月13日之前向澳大利亚财政部提交意见。这里涉及的更多信息,您可以在对澳大利亚新的税收透明度新规则的咨询中从专业人士那里获得。

作为服务的一部分,我们还可以向您提供澳大利亚投资活动监管的咨询,其中包括我们对该国立法变化的深度解析。